“三个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它充分肯定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行思想大解放,工作大创新。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做人民满意法官,建人民满意法院”活动,以院长天天接待日和全院信访大格局为基础,向各项工作辐射和推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了工作的新跨越、新崛起。从这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我们提出的“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做人民满意法官,建人民满意法院”的理念正是“三个至上”的具体体现,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坚持的努力方向。我认为,要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贯彻并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工作思路上就一定要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善待每一位当事人”的理念来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要牢记“三个至上”,狠抓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事关大局,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重要渠道,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信访工作,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服务意识。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设立院长接待室和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4名,协调全院信访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庭庭长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具体承办信访案事件。使信访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院长接待制度》、《党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重大信访案件报告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四是强化督办检查。由信访办负责建立台帐,对信访案件院长督办,全程跟踪,逐月通报,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处理。五是坚持信访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认真排查隐患,严格实行信访案件“五定一包”制度:即定包案领导、定办理人员、定稳控措施、定办理期限、定责任追究和包停访息诉,提高办理效率。通过这些措施,信访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局面,河南省高院向全省推广了我们的经验。
二、要牢记“三个至上”,掌握民生诉求
通过信访接待,我们及时了解到很多上访案件都是由于一些法官经常板起面孔,端起架子,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明白当事人的心思,不了解群众的需求,才使当事人不服法院的裁判而上访不止。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认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和期待,把群众的希望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希望每一位法官都能公正高效地适用法律,维护社会正义;希望法院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便民利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希望法院更加关注民生,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做到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使法院工作重心能适应和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必须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必须从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入手,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建立起一支业务娴熟、廉洁奉公、执法如山、刚正无私的法官队伍,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调解纠纷的能力,真正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司法公正的丰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三、要牢记“三个至上”,改进法院工作
在新形势下,自觉地肩负起践行“三个至上”的光荣使命,对于每一名法官来说都是责无旁贷的,要坚持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民众的平台,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2002年以来,我院党组提出了“善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工作思路,开展“视群众为亲人”活动,把年龄大的当事人看作自己的父母,同年龄的看作为兄弟姐妹,年龄小的视为自己的子女,通过换位思考,摆正位置,促使每一位法官自觉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群众满意,做到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甘当人民群众的坚强靠山。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针对群众反映的有的案件审限较长,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党组及时完善了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审限监督,缩短了诉讼周期;实行判决书定期评查和院长抽查相结合的制度,每个审判庭每月向院长交一份质量最好和质量最差的法律文书,由院长在大会上公开点评,促进了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积极鼓励和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对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和通过任职培训的法官进行奖励,5年多来,累计投资40余万元。目前,全院干警本科学历以上123人,超过了80%,并有2名干警通过了硕士学位资格考试,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三是强化人民意识。在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优先,便利诉讼”的原则,及时高效地处理了一大批疑难问题。大力倡导法官深入案发地开庭,特别是一些涉老案件,积极组织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旁听庭审,直接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当地群众,展示法官风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官就在自己身边,法官是可亲可敬的,是为人民服务的。
四、要牢记“三个至上”,促进社会和谐
(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自觉贴近大局、服务大局,决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注意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定分止争,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解决群众遇到的现实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坚持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人员,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
(二)要努力构建司法联络网络。注意及时听取群众呼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贴近群众的优势,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视察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党委满意,群众认可。
(三)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要树立亲民形象,以民为本,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做到公正办案与文明司法相统一,做到依法审判与公序良俗相统一,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创新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改变单纯坐堂问案、闭门办案、机械断案的衙门作风。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重点解决好基层法庭人员紧缺、装备落后等保障问题,优先安排年轻法官充实到基层法庭,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将法庭作为干部培养锻炼和成长的重要基地。
(四)要健全司法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着力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积极开展审判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展示活动,促使审判质量稳步提高。着力完善干部公开竞争机制,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着力规范司法政务管理,建立责任划分明确、协调配合一致、保障坚强有力、运转简洁高效的管理新体系,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
总之,近年来,我们以信访接待制度为基础,不仅拉近了法官同群众的关系,也进一步增强了干警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意识。今后,我们要进一步畅通诉讼通道,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司法公开,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