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永斌、杨艳)
发布时间:2019-03-27 10:43:04
王永斌、杨艳:
本院受理原告艾玉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81民初6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岳志强
电话:0372-616207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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