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陈用保)
发布时间:2019-04-17 16:16:30
陈用保:
本院已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元信用社诉陈用保、程建强、李庆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7月19日下午4时00分在林州市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王学增0372--6162151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城郊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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