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家事案件,邀请了林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姚村镇、陵阳镇、任村镇、石板岩镇司法所所长、工作人员及辖区内民调主任、人民调解员等40余人到法庭观摩庭审,并就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庭审中,法官根据原、被告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案件审理规范、紧凑,现场秩序井然,代表委员们悉心倾听。
庭审观摩结束后,代表委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就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参加观摩人员表示婚姻家庭案件有其特殊性,不能单纯用法律的条条框框去解决,要从有利于亲情的挽救,感情的弥合,社会的和谐稳定出发,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灵活运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讼外调解等多种方法,拓宽调解渠道,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扩大调解效果。
此次观摩庭审活动不仅使观摩人员对法庭庭审活动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还对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法律法规的运用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婚姻家庭案件是基层法庭审理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近年来,针对此类案件,姚村法庭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在充分发挥庭内法官调解功能的同时,积极扩宽外部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婚姻家庭中的调解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调合力,有效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