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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再获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08-10-16 09:46:38


    日前,林州市人民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08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院2002年以来连续第七次获此殊荣。

    一年来,林州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林州法院网,大力宣传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改革,宣传优秀法官和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林州法院和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为净化司法环境、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宣传工作,把思想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加强了宣传组织建设,建立了专兼职的新闻宣传队伍;二是投入专项资金加强硬件建设,为做好思想宣传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开办了安阳地区首家法院网站,实现了与省高院及全国法院系统的互联互通;四是将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强化了奖惩机制,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思想宣传的积极性;五是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院的思想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林州法院在各级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862篇,其中国家级227篇,省级635篇。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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