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井头铸造厂:
本院已受理原告林州市任村镇井头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9月16日下午16时30分在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学院路交汇处西南侧建工大厦3楼建筑旅游环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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