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永江)
发布时间:2019-06-27 18:36:05
李永江:
本院受理林州市城市管理局申请执行林州市建筑装璜材料市场行政征收决定一案,已经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现依法向被申请人李永江公告送达林州市人民法院(2018)豫0581行审21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