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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组织百名学生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08-12-11 08:59:36



学生观摩庭审现场

    12月9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在六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胡某等三人买卖、运输爆炸物品一案,邀请人民陪审员林州市二职高法律老师黄华云组成合议庭参加庭审。林州市二职高近百名师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这是该院通过观摩活动将法庭审理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让广大学生了解法院庭审程序和诉讼规则,同时通过庭审观摩活动,让青少年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性和神圣性,切实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堂特别的法制课,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种方式学习法律,更加生动形象,乐于接受,希望以后多参加这样的观摩学习。同时,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都要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表率。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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