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卫华)
发布时间:2019-07-03 11:35:52
李卫华:
本院受理原告常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河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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