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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网络宣传 全面服务审判工作

林州法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09-01-17 11:18:18


    1月16日,林州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联合授予“2008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河南省4家受表彰基层法院先进单位之一,是安阳市唯一首获此殊荣的法院,也是我院近年来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去年2月29日,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下,林州法院网正式开通,成为河南省法院系统第三家基层法院网,也是安阳地区法院系统唯一开通的法院网站,开通以来日平均访问量近200次,并于开通第二个月位列全国基层法院网点击排行榜前10名。

    一年来,林州法院牢固树立网络宣传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林州法院网,大力宣传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改革,宣传优秀法官和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林州法院和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为净化司法环境、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院2008年被国家、省、安阳市、林州市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301篇,其中国家级76篇,省级153篇;中国法院网采稿28篇,河南法院网采稿36篇,林州法院网上传稿件253篇。回顾一年来我院网络宣传的工作实践,我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领导重视,加大投入。林州法院将网络宣传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统一部署,责任到位。为进一步办好林州法院网网站,林州法院加强了宣传组织建设,我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牛国旗为主任的林州法院网编委会,建立了专兼职的新闻宣传队伍,其中宣教科设立专职宣传员3人,并开始吸纳新闻传播、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扩大队伍,还从院各庭室选拔了多名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年富力强的写作通讯员,这些通讯员将不定期享受新闻报道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摄影研讨、网站户外活动等。我院今年还先后投入近10万元,对原有的照相、摄像、录音、电脑上网等器材及时进行了专业化升级换代,并为宣传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为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有力保障。

    二是创设阵地,争取主动。林州法院网的开通,使法院的工作信息能迅速传达于社会,为公众所及时了解和熟知,使网站成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窗口,成为社会公众接受现代化法律服务的平台。 林州法院网坚持正确的办网方向,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追求健康向上,依靠主次分明的栏目、新颖独特的页面、活泼多样的形式、快捷的信息、典型的案例和高质量的文章,促进法院与公众的互动联系,成为法院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展示法院形象的重要窗口。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方面,我院积极组织和引导全院干警投笔参与,坚持将宣传工作纳入省高院、安阳中院和林州法院绩效考评范围进行考核,网络宣传工作的好坏已经成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硬性杠杠,在这种情形下,全院干警形成个个动手,争创宣传新高的良好形势。同时,根据全院宣传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宣传、信息、调研、司法统计和案例编报工作的奖惩办法》、《林州市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林州法院网网站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制定了网络宣传工作责任制,量化指标、严格考核、强化了奖惩机制,调动了全院干警参与网络宣传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网络宣传氛围。

    四是拓展渠道,扩大效果。我院在向各级新闻媒体主动报送各类新闻稿件的同时,还多管齐下,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开辟宣传橱窗、举办法官书画比赛、征集法治格言警句、悬挂法制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拓展法院法制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我院与当地《林州报》联办了法制专版,专门报道各种法院的动态新闻和法制信息。今年全省打击“两抢一盗”活动开展以来,林州法院及时在林州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及各个乡镇专门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重大宣传活动。

    五是严格纪律,坚持导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保证,也是对法院网络宣传工作者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我院网络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导向,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和上级法院有关规定。为确保网络工作的权威、统一、及时和准确,我院制定了一整套的宣传报道采访、统一协调、编写、登记及对外发布的规章制度,未经院宣传部门或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和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不得上网刊登和发布文章。牛国旗院长亲自担任本单位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宣传报道的第一责任人。对报道失实,弄虚作假,发生失泄密,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以及其它违反新闻宣传纪律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近年来,林州法院无一人因违反宣传工作纪律被处分,无一起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负面报道。

    六是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抓典型宣传,以点代面,树立品牌人物,弘扬了人民法院的时代风貌。林州法院结合法官职业化建设工作,先后树立和宣传了“平民院长”牛国旗、“全省优秀法官”、二等功获得者杨素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罗贵法等一批先进人物,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打造林州法院的阳光型和透明型服务,在全社会树立林州法院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弘扬了时代的主旋律。

    林州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在院领导的直接重视情况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我院网络宣传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提高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宣传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成果与审判实践的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院各部门参与宣传研究和理论探讨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审判工作,扎实工作,提高水平,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重点宣传林州法院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履行审判职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原则,大力宣传法院不断深化的审判机制改革;坚持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鼓舞人的原则,加大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的力度;坚持“三贴近”原则,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将努力学习其它网站先进经验,博采众长,取长补短。相信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网络宣传将全面健康发展,为推动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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