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杨得坡)
发布时间:2019-07-29 08:33:10
杨得坡:
本院受理林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申请执行林州市桂园区古楼面馆行政征收决定一案,已经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现依法向被申请人杨得坡公告送达林州市人民法院(2018)豫0581行审24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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