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晓华)
发布时间:2019-07-30 16:26:22
刘晓华:
本院受理原告薛翔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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