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林州法院设立“五个严禁”警示墙

  发布时间:2009-02-03 17:00:13



院机关设立“五个严禁”警示墙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林州市人民法院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五个严禁”警示墙,并通过林州法院网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民和当事人如发现林州法院法官有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林州法院党组要求全体法官认真查找影响司法廉洁的问题和原因,警惕滋生腐败现象的岗位和环节,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林州法院一是拓宽监督渠道。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都可以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法院党组还将适时公开通报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党组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对全体法官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实行全院通报,并列入部门和法官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奖优罚劣。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党组在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时敢于碰硬,不论是谁,只要违反了“五个严禁”规定,就按照规定内容严肃处理,促使干警时时处处注意自身形象,自觉做到文明司法、廉洁办案,力争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李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