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任会兵)
发布时间:2019-08-08 11:26:30
任会兵:
本院已受理原告耿胜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1月11日9时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岳志强0372--6162072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