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林州市梅平农业示范园)
发布时间:2019-08-13 09:00:39
林州市梅平农业示范园: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姚村镇冯家口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7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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