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林州市梅平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13 09: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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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姚村镇河街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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