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林州市电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14 09:27:03
林州市电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何付菊诉王雪芹、林州市电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2019年10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7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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