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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9-03-28 09:19:01



林州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召开


林州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玉清作动员报告


林州市委检查组组长郭用兵讲话

    3月27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在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林州市委检查指导组组长、人事局副局长郭用兵在会上对法院如何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林州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玉清作重要讲话。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王润章主持。

    林州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玉清讲话中指出,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林州市委统一部署,法院党组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如何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李玉清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坚定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是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求真务实,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法院工作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法治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公正高效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执行难”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能很好解决。三是把握重点,务求实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法院要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四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法院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学习,组织、督促干警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院各部门要统筹好开展活动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努力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林州市委检查指导组组长郭用兵讲话中要求,希望法院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林州市委书记讲话和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文件,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双进’目标”这一主题,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林州、加强基层党建六项目标要求,为我市早日实现“双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院党组副书记王润章会后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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