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邢晨晓、林州市桂园区晨晓澳门豆捞火锅店)
发布时间:2019-09-09 17:21:49
邢晨晓、林州市桂园区晨晓澳门豆捞火锅店:
本院已受理原告李庆兵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12日下午16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岳志强0372--6162072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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