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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院长王健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9-09 22:24:19












    9月6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与省、市人大代表和市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了姚村法庭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并就如何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维权合力进行了座谈交流。姚村镇一中30名学生受邀走进法庭参观学习,了解法院工作,感受阳光司法。

    在法庭工作人员的陪同讲解下,参加活动人员分别参观了姚村法庭审判庭、家事和党建文化长廊、心理疏导室、亲子室、调解室、图书室等,让大家对法院和审判有了最直观的感受。在审判庭,法官向学生们介绍法徽、法槌、法袍等的含义和作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等现象,法庭工作人员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醒青少年加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王健院长现场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解答同学们的各种疑问。其中一名学生提问,早恋是否犯法?对此,王健院长回答称,首先恋爱是人类很正常的感情需求,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每个人在青春期都会产生对异性的美好向往和憧憬。但是你们现在年龄还小,心智还不是完全成熟,早恋就像一枚青涩的果实,是不会有甘甜的味道的,而且你们正处在一生学习的最关键时期,如果把过多的精力投入恋爱中,必然会影响学习,影响将来你的成就。等将来你们走出学校,学有所成,那时候再去摘取恋爱的果实,一定能够收获甜美幸福的爱情。

    参观及法制课结束后,法庭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资料。学生们纷纷表示:“参加这次活动受益匪浅,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今后一定要自觉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今后,姚村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敞开沟通之窗,精心打造‘公众开放日’每一个细节,让大家深切感受到法院‘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以开放的心态迎接人民群众的‘检阅’,为林州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姚村法庭庭长高洁讲道。

    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座谈会上,姚村、临淇、城镇、合涧四个人民法庭庭长先后汇报了各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就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参加座谈人员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讨论。

    王健院长讲话中强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个行政部门、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建立完善包括法院、妇联、共青团等在内的多部门联动维权机制。这次座谈会是各方加强协作配合的一个好的延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方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不断完善联动协调机制,注重实效,推动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河南省人大代表郁林英说,妇女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林州法院专门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咨询小组,又在姚村法庭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安排女性法官处理这类纠纷,更有利于从女性视角来解决问题,可以说法院在竭尽所能,用足司法力量,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下一步希望法院能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来,力争在建立合作机制,推进出台新制度、新方法上有新突破。

    林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建军,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艺玲和部分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及心理咨询师代表也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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