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岗生)
发布时间:2019-09-16 18:12:38
赵岗生:
本院已受理原告郭建瑛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19日16时00分在林州市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送达组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