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京林、林州市金东汽车配件厂)
发布时间:2019-09-17 08:01:14
林州市金东汽车配件厂、刘京林: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生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20日16时30分在林州市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高洁0372--6162153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姚村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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