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一名患病当事人出庭应诉,减轻群众诉累,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的法官将审判庭搬到山村里,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临淇法庭书记员在向该案被告送达传票时,得知被告刚刚做了手术,现在家养病,身体虚弱,不宜长途奔波。当书记员向庭长张长勇汇报后,张长勇又了解到原被告均系临淇镇联庄村村民,遂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并与村委会干部联系确定了开庭场所。
开庭当日下午四点左右,在法庭刚结束一个案件的庭审后,该案承办法官张长勇带着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卷宗、国徽,驱车赶到临淇镇联庄村村委会。虽然审判条件较为简单,但在村委会会议室的整个庭审程序却井然有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等程序,使得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经过法庭审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决定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庭的便民利民举措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精神给予了赞扬。
临淇法庭地处林州市南端,辖区内山峦绵延、人口分散,为更好地化解山区群众矛盾纠纷,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临淇法庭在辖区三个乡镇建立了九个巡回法庭,形成以法庭为中心,以九个巡回法庭为辅助的大巡回审判新格局。通过一场场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的同时,也进行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司法公开透明度。以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审判现场,用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化解纠纷,真正将司法为民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