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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工作人员拾金不昧 发“朋友圈”寻找失主

  发布时间:2019-09-14 09:01:35



    9月11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驾驶员路鹏华在上班途中,捡到一部价值4000元的手机,后通过朋友圈找到失主,受到了失主感谢和同事们的赞誉。

    当日上午7点左右,路鹏华在上班途中捡得一部手机,但手机无法打开,路鹏华在原地等待许久未见失主返回寻找,只好先将手机拿到单位。考虑到失主焦急的心情,为能够及时归还失主手机,路鹏华将拾得的手机图片发表微信朋友圈,最终成功联系上了失主。

    这虽然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路鹏华同志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正能量,展现了林州市法院工作人员优秀的道德品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我们为他的正能量行为点赞吧!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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