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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四项措施狠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03 09:26:38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林州法院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证了学习实践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活动领导。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督查,并明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宋建军负责活动办的日常工作,做到“四有”,即活动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有人查。二是建立例会机制。活动办成员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活动方法,总结活动成效,部署下周工作。三是强化档案管理。认真收集活动有关文件和材料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梳理保存。四是严格督查通报。建立督导检查组,对全院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明查暗访,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督导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落实和实际效果。督导检查组针对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4月2日上午,纪检组长李有金带领督导组对“五条禁令”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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