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侯合顺、栗存生)
发布时间:2019-10-15 16:56:13
侯合顺、栗存生: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区信用社诉你们与林州市愚志生态造地有限公司、岳进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1321号民事裁定书。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李光华
电话:0372-616209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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