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志鹏)
发布时间:2019-10-22 11:38:42
李志鹏: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6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2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杨永峰 0372—6162073
联系地址:林州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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