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来拴)
发布时间:2019-10-23 17:55:30
李来拴:
原告申建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给付原告工资款29227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5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敏
联系电话:0372-6162039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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