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巍)
发布时间:2019-11-08 11:00:31
李巍:
本院受理原告李献东诉被告李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5666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献东撤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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