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橫水镇被执行人牛某拖欠山东省梁某货款不还,在执行大会战活动中,法院上门执行,牛某与妻子竟反锁房门抗拒法院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与威慑下,被执行人牛某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去年,牛某与梁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林州法院,一审判决牛某一次性支付梁某货款6237.8元,判决书生效后,牛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今年元月,在执行干警向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牛某态度蛮横,并拒签送达回证,后牛某长期躲藏逃避法院执行。
5月27日早6时许,法院执行干警10余人前往横水镇马家庄被执行人牛某家中,当被执行人母亲打开大门后,执行干警迅速进入其院内,但被执行人牛某反锁其卧室房门,躲在屋中不肯露面,其妻只是打开窗户应话,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们再三劝其打开房门,并向被执行人牛某和其妻子讲明妨碍执行公务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对牛某全家进行了近半个小时的劝导工作后,被执行人牛某的母亲当场取款5000元交到办案人手中。看到该案有望全额执结,执行干警再次对牛某开展强势攻心,并讲明若不打开房门,法院将强制搜查,面对执行干警的坚决态度,牛某不得不打开房门,但仍声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此时,有部分村民开始进入牛某家中,为避免发生矛盾冲突,执行干警果断将牛某带离执行现场。在执行驻地,执行干警再次向牛某阐明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牛某与家人联系,并将执行余款送至法院,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