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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成立律师调解室 搭建化解矛盾纠纷新平台

  发布时间:2019-11-19 09:23:44



    为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促进各类矛盾纠纷便利高效化解,从源头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由林州市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开展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已正式全面启动。11月15日下午,在林州市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律师调解工作座谈会,就律师调解工作的流程、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艺玲、司法局副局长杨银周和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及相关干警、部分律师代表出席会议。

    据了解,从11月上旬起,市司法局选任10余名律师轮流派驻到法院律师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负责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延伸服务,同时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律师以专业和中立的身份参与到调解中,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

    参加座谈的律师莫兵云表示,将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构建律师参与调解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公平公正依法调解。

    市司法局副局长杨银周讲道,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能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进行化解,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法治林州建设贡献力量。

    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艺玲座谈中介绍了当前律师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遇到的一些问题,就如何推进律师调解与法院诉讼工作的有效对接等议题做了详尽说明。

    最后,刘艺玲指出,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是顺势而为,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的深刻实践,更是利用社会资源为法院排忧解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司法需求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做实做好。她强调,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应不断创新,在程序、文书、效力等问题上边行动边摸索出一套可推广的律师调解工作经验,努力扩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影响。同时,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需依法进行,这个基本的底线要守住。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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