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庆国)
发布时间:2019-11-21 08:11:13
张庆国: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3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林州市合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贾永增0372--6162198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合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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