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水昌、刘永西、范兵艳、李建刚)
发布时间:2019-12-16 10:35:26
赵水昌、刘永西、范兵艳、李建刚: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区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5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方林太
电 话:6162065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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