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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执结一起多次赴京上访案件

  发布时间:2009-06-06 20:44:23


    6月5日上午,在五龙镇政府、五龙派出所和五龙镇上庄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林州市法院一举执结了逯合芹多次赴京上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受害人张国方与被告人张荣喜故意伤害一案,林州法院于2008年6月9日判决被告人张荣喜有期徒刑10个月并赔偿张国方5939.97元。同年11月11日,张国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次日,林州法院即向正在服刑张荣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鉴于张正在服刑无法主动履行判决,林州法院执行人员经做张荣喜家人工作动员其代为履行未果。同年12月4日,执行人员经查询林州市有关金融机构,亦没有查到张荣喜存款。2009年3月6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已经刑满释放的张荣喜敦促其履行判决,由于与张国方积怨较深,张荣喜表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林州法院遂于同日将张司法拘留。该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该案审判与执行期间,张国方之妻逯合芹不听劝阻,多次到林州法院缠诉并到林州市委及安阳、郑州、北京等地上访。2008年11月,逯合芹与其夫张国方携被褥强行住到林州法院城镇法庭;2008年10月8日林州市委书记接到逯合芹上访后,批示从稳定专项资金中拨付给逯合芹5000元让其看病,涉法问题由林州法院按程序办理。逯在接到该款后,不顾本案被执行人正在服刑的客观情况,声称该款系政府对其救助,继续上访。2009年5月29日,逯合芹到省政法委综合执法巡视组上访后又径自赴京上访。

    6月5日上午,根据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的指示,林州法院抽调精干执行人员,由院司法警察局局长郝晋兰带队再赴林州市五龙镇上庄村执行该案。考虑到该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可能性不大,为防止强制执行期间发生意外,在“5.26”执行大会战临淇战区坐镇指挥的副院长于豹生致电五龙镇人民政府请求配合协助。五龙镇政府镇长杨军毅当即亲自带领镇政府有关人员和五龙派出所民警赴上庄村协助执行。

    8时30分左右,执行人员抵达被执行人张荣喜家后,开始做张的思想疏导工作,敦促其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张以自己没有能力履行为由继续抵赖。执行人员在协调方案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果断对张荣喜家实施了“大海捞针”式的搜查。然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查,执行人员仅在床下一只旧皮靴里搜到现金1300元。此时已经临近中午,根据事先制定的执行方案,法警局长郝晋兰佯称要扣押张家的多余粮食和有关物品,在场的法警跃跃欲试,引而不发,当地村委会干部适时到场做调解工作。在法院执行人员高压态势下,经村干部、左邻右舍的劝说,被执行人张荣喜趁势放弃了抵抗,向邻居借款履行了判决义务。

    中午12时左右,为彻底做好罢访工作,在酷热中工作了整整一上午的执行人员又到申请人家中回访。看着满脸汗水、筋疲力尽的执行人员,申请人张国方在回访登记表上郑重地写到:对法院执行工作非常满意。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多的上访老案妥善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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