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魏建生、侯钧铭、杨骄艳、杨瑞琴)
发布时间:2019-12-26 13:38:55
魏建生、侯钧铭、杨骄艳、杨瑞琴: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姚村信用社诉你五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长期在外,具体地址不详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85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姚村信用社撤诉。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高洁
电话:0372-616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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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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