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林州市梅平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8 1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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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姚村镇冯家口村村民委员会与你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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