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秦志军)
发布时间:2019-12-31 09:32:57
秦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秦春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5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钟星
电 话:6162077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