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玉连)
发布时间:2020-02-25 17:25:39
李玉连: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顺信用社与你及杨有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5月1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16201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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