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保生 李大伟)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8:31
李保生、李大伟: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顺信用社与你们及段志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709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16201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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