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呼开放 王银花)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0:59
呼开放、王银花: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茶店信用社与你们及徐爱军、林州市安庆水箱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5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16201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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