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法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15:29:57
郭治兵:
上诉人潘彦就(2019)豫0581民初80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贾永增 0372—6162198
联系地址: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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