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金建生)
发布时间:2020-03-09 17:08:19
金建生: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及李林江、李保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690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06201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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