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郭海保)
发布时间:2020-03-20 17:31:23
郭海保: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汇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7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赵银昌
联系电话:0372-6162089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