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静芳)
发布时间:2020-03-24 16:36:37
李静芳:
本院受理原告王妍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公告单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姚村法庭
联系人:李会
联系电话: 6162165 616215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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