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公告(谢林峰又名赵林峰)
发布时间:2020-04-08 08:20:41
谢林峰(赵林峰):
本院已受理原告谢军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高洁 0372—6162153
联系地址: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