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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四项措施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08-28 15:52:00


    为全面深入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林州法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保护、调节作用,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强力落实四项服务措施,促进辖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开展查访连心活动。林州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强化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调研,倾听企业呼声,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与企业的查访连心活动;二是举办法律讲座。8月22日下午,我院民二庭法官在林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举办了一场法律知识讲座,讲座内容涉及金融机构信贷诉讼风险评估等问题;三是构建便民网络。我院将审委会委员以上的领导电话公布于众,以便辖区企业及时就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促进企业依法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四是加强司法建议。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我院加强了对企业的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合法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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