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艾忠周)
发布时间:2020-04-10 09:17:46
艾忠周:
本院受理原告崔晓波诉你及苏晓峰、第三人秦庆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85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四月十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钟 星
电 话:6162077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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