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军义)
发布时间:2020-05-04 15:38:24
王军义:
原审原告李永强与原审被告王军义、连万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7)豫0581民初596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监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