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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三项措施狠抓机关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10 18:29:42


    11月6日下午,林州法院就遵义中院法警遇袭事件召开专门会议,法警局全体法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警局局长郝晋兰主持。会上,郝晋兰局长通报了遵义中院法警支队长遇袭事件的详细经过,并要求全体法警汲取经验教训,严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法院干警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落实值班安全保卫制度。值班法警必须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巡逻检查。当事人或群众来访由值班法警统一登记,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自身防范。当事人参加审判开庭,必须接受值庭法警的安全检查,方能进入庭审场所。

    二是要大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法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做到态度严肃,语言文明,并保持高度警惕。办理案件要讲究方式方法,密切注意当事人的异常动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避免处理简单、激化矛盾,与个别有危险倾向的当事人接触,要采取必要的人身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要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当事人破坏法院办公场所或伤害法院干警的重大意外事件,要立即启动紧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受到伤害的人员要全力救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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