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辛玉军、周建成)
发布时间:2020-05-09 09:44:56
辛玉军、周建成: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涧信用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8643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贾永增 0372-6162198
邮寄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法庭
邮政编码:45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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